November 30, 2006

育樂補述 - 論報帳

Filed under: 亂記, 眾人之事 — afoofa @ 8:49 am

經過這次事件,我發現很多人都和我對於「報帳」的認知不一樣。我來說說我的看法,歡迎大家來討論。

甲君到家具行買了一張豪華辦公桌,然後把發票交給公司的會計小姐報帳。基本上,報帳之後,這張桌子是屬於公司的。 在這個情況之下,甲君可不可以拿回家裡放?有一種情況我覺得可以,那就是甲君說,他是公司的老闆,或是他很敬業,每天下班後和上班前都還要窩在這張豪華辦公桌上面收發幾百封email,撰寫各種商業文件。

所以鑽戒的發票出現在國務機要費裡面,然後陳總統說:[這是我餽贈給夫人的。]請問一下,陳總統是否有權力代表國家餽贈鑽戒給總統夫人?是以何名目?有沒有公開的頒獎儀式?

如果他今天不是用[餽贈]二字,而是說「我幫國家開了一個『總統夫人的珠寶盒』,裡面的珠寶都是屬於國家的,因為總統夫人代表我們國家的門面,所以需要裝飾品打扮一下,以後都會歸還給國家」,這種說法我就可以接受。

再來聊聊陳總統自己提到的機密外交吧。他把自己的薪水減半,把奉天、當陽專案經費繳回國庫,然後說機密外交的錢不夠用,我不會否認他機密外交的義務,所以我除了笑他笨,其實我也不能對他怎麼樣啦。

但是基本上,[因為手上的錢不夠用所以拿自己的發票去領國家的錢]其實並不是一個很正當的理由。而且他這樣作,不僅僅是害到自己,也害到將來的其他總統喔,所以做事情不能瞻前不顧後,那些動不動就把腦殘掛在嘴邊,用不當影射企圖貶低他人來壯大自己聲勢的人,應該要戒之慎之。

所以我的那篇台灣人的錢,哪裡去?其實我要表達的是說,我覺得證據非常充足所以個人認定陳總統有犯貪污罪,但這是我個人的想法,法官怎麼判是法官的事情,你用無罪推定原則叫我閉嘴,我偏不

November 22, 2006

人怕出名豬怕肥 - HEMiDEMi 是出名的好地方

Filed under: 亂記, 眾人之事 — afoofa @ 10:52 pm

那天我從HEMiDEMi看到一篇文章,很憤慨,就把心裡的埋怨寫在迴響裡。

不知不覺,就跟別人聊開了,我的壞習慣是想到啥就講啥,也不管前面需不需要鋪陳、後面要不要收尾。所以講了一塊,就被人唸了一塊,然後再補一塊,講到後面根本和原來的文章沒啥關係。結果那票書籤成了話題書籤,我的blog也好像因為這樣就燒起來。

昨天流量大漲,是平常的三倍。

今天延續昨天的發燒,而且出現了一些莫名其妙,又好氣又好笑的comments。 我回到HEMiDEMi,表示歡迎大家蒞臨指教,但是請先做好心理準備,因為我是泛藍的,綠營的人如果被我氣死,我是不會賠償的。但這裡是我的地盤,就算我再怎麼開明,也還是很容易被人說我欺負外來者。

理性的討論,是刺激雙方進一步思考,各種不同的角度,應該是一種雙贏的結果。但是非理性的謾罵或挑釁,我個人不欣賞,而且我很情緒化,一不小心我就真的欺負外來者了。我知道自己不夠成熟,不瞭解社會的本質,又常常沒有道理地喜歡某些東西、討厭某些東西,所以各位好心的老爺夫人願意蒞臨指教,是小女子無上的光榮。

但是踏進來之後,請各位接受這就是我,這裡是我抒發心情的地方,而面對各位熱情的回應,小女子會努力回覆。懇請大家在給予指教之前,能先沈下心,想一想要怎麼樣表達,才能從我這裡得到大家都欣賞的理性回答,不會附加得到我為了宣洩情緒而產生的嘔吐物。

~* 謝謝大家 *~

November 14, 2006

傳說中的”國民黨黨產”與”興票案”

Filed under: 眾人之事 — afoofa @ 11:54 pm

今天的受訪者是afoofa的爸爸:目前全世界跑透透,平均只有1/3的時間會在台灣,時勢所逼,正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啊。
因為上次有人在comment裡向afoofa提出對興票案的看法,afoofa當時年紀小,不記得發生什麼事情,所以找老爹出來代打。

afoofa首先問爸爸的是大家都很想拿回來的”國民黨黨產”,這個部分聽說有好幾十億幾百億,不知道去了哪裡?
老爹說,「當初國民黨從日本人那裡接管,都是一些荒涼的土地,沒有什麼房子,是後來國民黨(=國家)花錢作了很多建設,到了今天才會有這麼好的行情,而且在那些房子裡有許多被雇用的人,現在也還是國民黨在養他們。」

那為什麼會說黨產被賤賣脫手呢?爹地說,「其實是在李登輝時代就被李登輝先生隨便賣掉很多東西,所以現在國民黨也是很頭痛,很難善後。」

那afoofa就想知道,為什麼黨產不能直接歸還給國家呢?

爸爸說,「東西已經不是原本的荒地了,而且東西還給國家,房子裡的那些人跟了國民黨那麼多年,誰要養?你要養嗎?」嗯…我是不知道別人怎麼想啦,但是要我養我一定養不起的啊。 XD

所以結論是,如果國家願意賠償國民黨(曾經=國家)的損失,或是願意養屋子裡的人,國民黨可能就願意歸還黨產? @_@a 這要怎麼算,才算得清楚?

再談宋楚瑜先生的”興票案”囉。afoofa問爸爸:什麼是”興票案”?
爹地嘆了一口氣說:「唉,這其實是這樣的。宋楚瑜呢,開了一個戶頭,然後這個戶頭裡面放的就是他選舉得到的政府補助和擔任國民黨秘書長所領的錢,是獨立的戶頭,那因為他也沒有去動這個帳戶,也沒有拿這筆錢作什麼事情,就是放著,大家也都看得到。當時媒體就報導說他有多少錢多少錢,然後造謠說他拿這筆錢去國外置產之類的,可是宋楚瑜當時警覺心不夠,沒有馬上出來澄清,雖然宋楚瑜認為自己沒有作錯事情,可是已經謠言滿天飛了,等到他想要出來澄清的時候,反而是有理說不清啊,大家都認為他似乎作了什麼不該作的事情,但其實沒有。」
老爹又繼續說:「那時候宋楚瑜選省長,就像選總統一樣,票數很多,妳看陳水扁選總統六百多萬票,如果一票政府補助50元的話,他可以領多少?而且選總統的補助一定不止50元,應該是80或100元。」

afoofa不懂啊,當初保證金是黨出的錢,為什麼政府補助是被候選人拿去?@_@

爸爸說:「反正就是這樣,不管是哪種選舉,政府的補助大家都是拿去收到自己口袋,而宋楚瑜是把帳戶公開,所以落人口實,妳看陳水扁就學到不能像宋楚瑜一樣,陳水扁知道要把錢藏起來,藏到國外去,讓妳看不到。」

爸爸繼續講:「所以興票案就這樣不了了之,因為如果真的要查的話,所有的人都把補助金放到自己口袋,等於是全部的人都作了一樣的事情。」

忽然afoofa覺得這個社會真是黑暗,大家老是抹黑來抹黑去,錢誰不愛呢?就是合理性、公平性的問題罷了。
結論就是,不了了之的事情會不了了之,若不是大家都錯了,就是大家都不知道誰才是對的。

November 8, 2006

台灣人的錢,哪裡去?

Filed under: 亂記, 眾人之事 — afoofa @ 9:21 am

敬告:本文與「支持有罪推定的人,每個都有罪」交互答辯結束。沒有耐心的人可直接參考法律人的文章結論。 以下內容涉及個人自由心證的問題,所以政治立場不同的人會有不同的心證結論。

聲明:回文前請先看完整篇文章,以及底下的所有回文。曾經解釋過的我不會再說。底下原文我也不去修改,這樣大家還可以知道整個討論的來龍去脈。

昨天跟寶貝又吵起來囉。因為寶貝的「無罪推定論」讓我覺得這是非常荒謬的判決方式。

買珠寶、買家用的發票拿去報帳,拿到的錢,不一定是放到自己口袋。話是沒錯,但是你要怎麼證明他沒有? 不能證明他有,就不能定他的罪,這叫做「無罪推定論」。

可是錢的確是進到他手裡喔,因為他用發票報帳,所以錢進去了之後才出來,至少錢「曾經 」在他口袋裡待過。而且,又不能證明發票報的帳和機密外交的費用一毛不差,怎麼知道他拿到一千萬後,是三百萬在作機密外交,還是七百萬在作機密外交。那我是不是也可以說,他買鑽戒的錢全額都是報公帳,然後他又另外自掏腰包去做機密外交呢?

那這些發票領到的錢究竟要怎麼區分?也只能逐筆對帳,而且我敢打賭絕對不會剛剛好一毛都沒剩全部作機密外交。機密外交總共要多少費用,而收集來的這些發票總共是多少費用,在蒐集發票的時候還會去計算兩邊數字有沒有完全一樣嗎?不要騙了。

說到機密外交,寶貝說,可能是大陸的民運人士,或是西藏,講出來就會害死人的所以不能講。依我看,機密外交也可能是拿去給中共高幹啊(我看台商這麼慘,大概是沒有),或是恐怖主義份子,當然也可能是國內知名人士,如電視台名嘴、黨內幹部或是財團等等,誰曉得呢。

再說台灣人的錢,拿去買一堆美國用到爛的二手軍武,整天幻想大陸打過來的時候要撐幾天。我看撐完那幾天,阿兵哥都死光了,只剩下陳水扁還活著。美國人拿著台灣人的錢去跟中共嘻笑談天,我認為這筆錢倒不如我們台灣人自己拿來跟對岸做小三通還比較划算。這也是台商一直很不爽的,阿扁不會拼經濟,只會搞台獨、玩弄法律。

一個人撒第一個謊,被拆穿之後承認自己犯錯,可以原諒他。 撒第二個謊,勉強再原諒他一次,起碼還是有承認了。撒第三次謊,我真是受夠了!不會再讓他有開口撒第四次謊的機會!

針對本文的補充說明:育樂補述-論報帳

人怕出名豬怕肥 - HEMiDEMi是出名的好地方

普通人什麼時候可以抱持有罪推定論?

How To - 個人部落格管理 - 客服篇

November 6, 2006

陳水扁不應該下台的理由

Filed under: 亂記, 眾人之事 — afoofa @ 11:55 pm

今天看了很多文章,對於阿扁不要下台的種種理由,我有一些想法。 

1. 因為起訴書違憲,根據憲法xx條,總統有刑事豁免權根本不能偵察、起訴。

    但是 「機密外交也是違法、違憲行為。」這就叫做以牙還牙、以眼還眼? 忽然想起小時候上歷史課,老師說古時候的法律就是這樣,你弄斷我的手,我也要弄斷你的手。現在都是民主法治時代了,還在用違法的行為去約束違法的行為,真窩囊。

2. 有起訴不代表有罪,有罪才要下台。

    檢察官的偵辦方式非常嚴謹,對象是一國總統,計算哪些能核對的,哪些又能免核銷的費用都已經很通融了, 卻還是有說不明白的部分。阿扁總統一會兒說是機密不能講,一會兒又抖出五個真的和一個假的,一國的總統在面對司法調查的時候,證詞還可以這樣反復無常,真假參半的嗎?要嘛就全部都說真的,要嘛就全部都不要說,這才是總統該有的行為吧?反正遲早要面對的事情,為什麼不勇敢面對呢?自動請辭,面子才掛得住,以後兒孫也不會在學校被同學欺負時,一邊鬧一邊笑說有個貪污說謊又死不認錯的總統祖父。不過,比照馬永成的判例,被告是不會被判以偽證罪的,所以要法律出身的阿扁不講謊話也真是太為難他了。以這種情況,再加上阿扁臉皮的厚度,應該是很難定罪囉。

3. 總統換人作,內閣換人作,台灣就會沈沒!

    那當初國民黨下台,民進黨上台執政的時候,台灣怎麼沒有沈沒啊?要沈自己去沈,不要牽托別人,台灣人才沒像民進黨那麼弱!

4. 阿扁是台灣人,台灣就是要讓台灣人來執政,這就是愛台灣啦!

    卑鄙的民進黨都已經執政這麼久了還在搞民族分裂,我住在台灣二十五年了,就算我的祖先是跟著鄭成功過來的,我也不會講台語啊!搞得現在我都很懷疑我到底是不是台灣人。大家都是住在台灣、拿中華民國護照,總統作不好就該下台,我管你是不是跟著鄭成功過來的台灣人。而且呂秀蓮上台也很好啊,台灣史上第一位女總統,替台灣創造新的一頁,又可以暫時平息在野黨的大小聲。

5.  阿扁不要下台,這樣年底的選舉泛藍就贏定啦~

    這正是目前台灣很可惜的地方,台灣的政治人物都被政黨的形象害死了。民進黨裡完全沒有清廉的人嗎?國民黨裡完全沒有敢做事情的人嗎? 老是被上面的頭子害到,眼看著整船要一起翻了,還被頭子威脅利誘不准跳船,誰跳船誰就是死。因為政黨對個人施加的壓力太大,使得老百姓對單獨的政治人物沒有信心。「明知道他是好人,卻又不敢保證他當選之後不會變壞/被帶壞」,這種埋藏在心中的恐懼,會因為這次的國務機要費案,開始傳染。

November 4, 2006

被起訴的總統及夫人

Filed under: 眾人之事 — afoofa @ 9:43 am

可悲呀。
台灣人沒有看清楚,帶領我們的人是怎麼樣的短視近利,都已經當上一國元首了,還在挑撥國民。
讓本省人和外省人互相仇視的劇本什麼時候才會全劇終呢?為什麼民進黨都已經執政了,還在搞分裂?因為民進黨看不見台灣的未來,只關心黨的未來。

雖然司法的表現在Sogo案上讓我有點灰心,但這次總算還給人民一個公道囉。

不過,一億多元的國務機要費目前還不知去向耶?誰曉得我們的阿扁總統會不會是拿這些錢去餵民進黨,餵財團,那這個部分當然是極機密,永遠不能公開的囉。這也就不難想像為什麼民進黨會包庇得這麼過火,因為吃人嘴軟、拿人手短嘛,若獲判無罪,以後還有大把大把的銀子等著呢。

以上只是「假設」,「請問大人,在公堂之上假設一下,根據大清律例應該判什麼罪?無罪~~」

October 17, 2006

我的納稅錢啊啊啊啊啊

Filed under: 亂記, 眾人之事 — afoofa @ 10:33 pm

常常看到政府把錢花在莫名其妙的事情上面。
不過一時之間我也舉不出什麼例子,只能拿今天看到的新聞來吐吐口水。

政府要南遷,成本之高;「中」字輩企業正名,損失之鉅。大把大把的銀子撒在政治動作上面,對國家富強或是人民安樂沒有明顯的幫助。反觀飽受漏水停電之災的雪山隧道,開通才三個月,又動用專家評估,各說各話,搞不清楚哪一種說法才對?施工的時候謹慎一些不就好了!又讓我回想起台中的機場竟然安檢沒過就啟用的莫名其妙之人民真倒楣。
最後這句還真饒舌,可以請周董來寫一首rap。

亂開的支票就用亂弄的建設來敷衍。為什麼拿國民的納稅錢作這些政治操作?!看到新聞真想大叫:「還我錢~!」不過我還沒開始繳所得稅,所以我也只是喊心酸的。

敬告現在以及未來的執政黨:國家的錢請用在富國安民的事務上,政治操作請用政黨自己的財產,謝謝。

September 22, 2006

台北市的垃圾問題

Filed under: 亂記, 眾人之事 — afoofa @ 5:32 pm

和寶貝從資源回收聊到台北市的垃圾袋很貴,還有垃圾不落地,我家曾經被罰過,一次4500,連罰三次。

但是寶貝卻說,半夜的台北街頭,到處都是垃圾。馬英九宣稱垃圾袋收費政策已經成功達到垃圾大減量。但事實是,台北市的焚化爐,每天燒的「量」還跟以前一樣。不是民眾亂丟,而是改交由民間托運業者處理。

我都不知道,因為我半夜的時候都在家裡睡覺,沒有看過台北街頭,而且我們家附近都是下午六點或是晚上九點垃圾車來的時候才倒垃圾的!以我們家的情況,小時候每天都有三五包垃圾,沒有回收。現在是每天一包垃圾,大部分都是回收或廚餘,所以垃圾量真的有變少!

但寶貝說垃圾還是一樣多,要不然不會焚化爐還是燒一樣多的垃圾。 因為垃圾交給政府收要錢,民間業者收的錢比較少,又收普通垃圾袋,所以交給民間業者處理,比較便宜。最後民間業者當然還是送給焚化爐燒,所以焚化爐燒的垃圾還是一樣多。民間業者是半夜出勤,所以半夜台北街頭垃圾袋一堆,擺在那邊等著給民間業者收垃圾。

寶貝說,馬英九在這件事情上面,是用數字在騙大眾。實際上根本垃圾沒有少多少,但卻被他說的很像很厲害一樣,垃圾都少一半了。問題是,只是「市政府垃圾車」收的垃圾少了一半,而不是真的垃圾少了一半,實際上是都跑到街頭上去。

但我覺得不是馬英九騙人,是市民騙馬英九啊..

寶貝卻說小老百姓找便宜的解法清垃圾,沒有錯啊。法律又沒有規定,垃圾只能交給政府收。

那可是這樣就不環保,不愛地球啊~我覺得垃圾袋收費是很好的措施,至少我家就很明顯。

寶貝說,雖然垃圾袋收費是不錯,但沒有完整的配套措施,導致台北市半夜都是垃圾,而且拿不正確的數字當政績騙人很不應該。
所以我就想,只好我等下寫信去提醒馬英九,台北市半夜到處都有垃圾囉,請他半夜出來數數看是不是他少掉的那些。

我覺得垃圾量還是會減少的,因為政府也不是完全都沒有收到垃圾啊,有遵守規定的人還是很多的。

寶貝卻說,垃圾交由民間托運,不是「不遵守規定」,因為法律沒有規定,垃圾只能交給政府收。

但是「垃圾不落地」也是規定之一啊!我家被罰了很多錢耶,而且是十年前,那是很大一筆錢喔!

然後寶貝就說是 公權力沒有伸張,執法不力。

那就是執法人員要半夜加班去巡邏、開單嘛,如果可以的話我就去打工..這應該也是一個不錯的賺錢機會吧~

我覺得罰人民也不公平,要連民間業者一起罰,因為是民間業者煽動人民把垃圾放在地上。可是寶貝說要有證據證明民間業者有「煽動」才行,但也不一定這樣就有違法。

證據是怎樣叫做證據?要有白紙黑字寫:「請將垃圾放在空地,敝公司會派專人前去收取。」這樣喔? 還是要有阿桑說:「我就放這邊,那個垃圾車就是會來這裡收啊,幾點來喔?不知道耶。」

總之,這篇文章要說的是,台北市晚上到處都是垃圾+法律沒有寫的壞事我們還是可以做。

還有看我們小倆口為了垃圾吵架。

卑鄙的房仲業者 - 之一 (待續)

Filed under: 眾人之事 — afoofa @ 10:54 am

為28萬仲介費 買房子卻被假扣押

更新日期:2006/09/22 09:44 記者:張介凡

一 位陳先生花了1700多萬跟住商不動產仲介公司買房屋,業務員告訴他賣方沒有給服務費,希望他能多給一點服務費,但在交屋時,陳先生卻發現賣方有給錢,質 疑自己被騙了,不願多付10萬元,但仲介公司反駁說陳先生故意找麻煩,所以申請房子假扣押,雙方各說各話,現在得上法院解決問題。
台北市光復北路黃金路段的店面,退休公務員陳先生花了1735萬買下來,但卻因為28萬的仲介費用喬不定,房子被法院假扣押。
買方陳先生:「我就簽一張,說好,我同意給他28萬,因為他是附帶跟我講說,賣方都沒付服務費,到簽約那一天我才發覺說,他根本不是,他原來還是有跟賣方有收到服務務費,我說我跟你的爭執點,才只有幾10來萬而已,我1千多萬的房子,你這樣就給我假扣押。」
剛買的房子就被假扣押,而且竟然是幫他找房子的房屋仲介,陳先生快氣炸了,不過仲介業務員卻說,是陳先生不願意付服務費,而且百般刁難。
房屋仲介業務員陳先生:「屋主也確實沒有給服務費,到最後,屋主看他簽約,確實給的少,屋主又願意給10萬的情況下,結果他就以這個做藉口,服務費根本就不付。」
買方和仲介都是一肚子苦水,找上了消保官。
台北市消保官陳柏菁:「承諾這個要給仲介費用的時候,那在書面的部分,它應該要記明,就是所謂計算仲介費的標準何在,那為什麼要付這樣的一個錢,譬如說它是幾成,或者怎麼樣,這個第一個書面一定要記清楚。」
為了28萬,讓原本應該合作的仲介和買主槓上,消保官介入調查,仲介公司總部也說在了解,但兩方各執己見,現在也只能法院見。

September 20, 2006

百萬人民追討國民黨黨產活動

Filed under: 亂記, 眾人之事 — afoofa @ 9:55 am

台灣有兩千多萬人,以百萬人民為號召好像不夠看。如果扣掉三分之一沒有投票權的小朋友、無行為能力或是禠奪公權者,那還有一千四百萬人啊!(其實我不知道這些人到底是多少人啦)

所以百萬人相較於一千四百萬人,是少數吧。

六百萬人之於一千四百萬人,也還沒過半呢。

但是再扣掉有些愛好和平者,或不食人間煙火,另外也有本來不想投票可是因為阿扁中彈了就跑去投給阿扁的情感豐富者,所以實際情況究竟如何呢?

百萬人還是一股很大的力量,現在陳水扁被懷疑污了幾千萬,就有百萬人願意捐款一百元支持,幾千萬讓這一百萬人分,每個人也才被分到幾十元耶,買那件紅衣服都不夠!真正是勞民傷財。所以說這不只是錢的問題,人民的訴求不只是把錢要回來而已。

據說國民黨從國家拿去的黨產有好幾十億(?),怎麼沒有人發起百萬人民捐款追討國民黨黨產呢?如果我發起百萬人民追討黨產的活動,我想把募來的錢花在兩個方面,第一是籌辦「國民黨黨產真相調查委員會」,滿足那些想要依循正途來解決問題的人,花個兩三年蒐證、約談,不過兩三年後國民黨的黨產還剩多少就不知道囉。第二是設立追討黨產總部,定期租借凱道讓情緒容易激動的百萬人民向國民黨嗆聲!(可惜國民黨黨部搬到八德路去了

至於國民黨黨產真相調查委員會的主持人我想聘請連戰,不過寶貝說連戰是拿最多的,不可能找他自打嘴巴。只是我認為要在黨產被賣光之前處理完的話,就是找一個熟悉黨產的人來整理是最迅速有效的,如果連戰想放棄這樣一個能把裡子面子都做好的機會,那就算了,我可以找宋楚瑜啊~宋楚瑜還沒有放棄成為鎂光燈的焦點,也許他會考慮呢?

不知道有沒有人會擔心,現在有人污了幾千萬,台灣就亂哄哄,那污了幾十億的問題不就害台灣沉到海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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