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ptember 26, 2006

TMX Elmo!(眼光閃爍)

Filed under: 亂記 — afoofa @ 10:38 pm

Tickle Me Extreme Elmo的簡稱。

我在九月中的時候看到Yahoo新聞網頁介紹這個玩具,有一張Elmo彎腰的照片,感覺很可愛。新聞內容介紹說這隻Elmo會笑到跪倒在地,可惜我當時查遍所有外國網站,得到的只有靜態圖片以及尚未發售的訊息。而且每間公司標的價格都不一樣,從40元美金到60元美金都有。

不過現在TMX Elmo已經在美國正式上市了,而且非常驚人地已經銷售一空! <– 消息來源+圖片+影片連結。

我有在台灣的ebay看到有傻子出價到400美金買這隻Elmo。但如果這是一位愛子心切的好父親的話,我會非常尊敬他!

我在YouTube有找到一些TMX Elmo的影片,一開始覺得有點蠢,可是看到後來真的覺得超好笑的。我貼給寶貝看,他卻說他看到最後也還是覺得蠻蠢的。

可是當我說:「我覺得Elmo倒在地上搥地板的樣子跟我好像喔..好可愛!~」的時候,寶貝竟然說:「這樣一講,我也覺得很好笑了~:D」而且他還加一句:「那妳要練習自己爬起來喔~」……我本來就會自己爬起來,吼~吼~吼~~~

September 25, 2006

卑鄙的房仲業者 - 之二

Filed under: 亂記 — afoofa @ 9:23 pm

1. 違約金的問題

在出價的時候,要寫合約,上面有寫明出價多少、斡旋金和訂金多少、房仲的服務費多少%等等數字。一定要非常清楚什麼時候要作什麼事情,因為合約是死的,作錯就是違約,就要付違約金。

我們出一個價,給一點斡旋金,讓房仲去跟屋主談,如果屋主接受這個價格,房仲就會打電話口頭告知,但是在被告知的二十四小時之內,必須把訂金準備好交給屋主,才算完成,接下來就是簽另一張合約了。

若是屋主原本同意了,在合約上簽了字,任何一方反悔,便是違約。屋主違約的話,屋主要賠償違約金給買方;買方違約的話,買方的斡旋金被吃掉。但是,房仲還要收服務費喔!因為雙方都有簽名,表示房仲的服務已經完成,所以房仲要向屋主收取4%服務費,而買方要付房仲2%服務費。

問題就在這裡囉,如果屋主違約,房仲沒有義務幫買方催討屋主的違約金,但房仲卻可以向買方要求服務費。雖然房仲說,服務費會直接從屋主的違約金裡面扣,她「不會」向屋主討服務費,而且如果是買方違約,她也「不會」向買方另外討服務費,但是違約金並沒有到6%那麼多,所以房仲說會和買方三七分帳,想當然是房仲拿七,買方拿三囉。

但是我怎麼知道房仲有沒有另外去向屋主收服務費?為什麼我從屋主拿到的違約金還要提撥一大部分當作屋主要付給房仲的服務費?完全不合理!但這個部分在合約上並沒有描述,只有關於服務費的部分有明確的數字。

結論:房仲是很卑鄙的。

2. 24hr以內付錢的問題 

因為我們在合約上只有看到二十四小時以內,但是要怎麼知道房仲是不是等到屋主簽名之後第二十三小時才通知我們呢?所以在簽名的欄位旁邊應該要加上時間欄位,房仲有沒有立刻通知則可以查通聯記錄,這樣才能確保買方的權益。

3. 亂抬價錢,舉錯誤例子想呼攏我 

房仲說,東湖一坪45萬。講出來會笑死一堆人吧。我跟寶貝曾經在師大夜市的靜巷裡(一走出來就是夜市,但巷子裡又很安靜),參觀先建後售的新成屋,一坪也才40萬。東湖那種狗不拉屎鳥不生蛋的地方,妳跟我說45萬,我看15萬還差不多!

沒概念的人就是這樣,亂哄抬價錢,妳不爽賣,我更不爽買!

September 22, 2006

台北市的垃圾問題

Filed under: 亂記, 眾人之事 — afoofa @ 5:32 pm

和寶貝從資源回收聊到台北市的垃圾袋很貴,還有垃圾不落地,我家曾經被罰過,一次4500,連罰三次。

但是寶貝卻說,半夜的台北街頭,到處都是垃圾。馬英九宣稱垃圾袋收費政策已經成功達到垃圾大減量。但事實是,台北市的焚化爐,每天燒的「量」還跟以前一樣。不是民眾亂丟,而是改交由民間托運業者處理。

我都不知道,因為我半夜的時候都在家裡睡覺,沒有看過台北街頭,而且我們家附近都是下午六點或是晚上九點垃圾車來的時候才倒垃圾的!以我們家的情況,小時候每天都有三五包垃圾,沒有回收。現在是每天一包垃圾,大部分都是回收或廚餘,所以垃圾量真的有變少!

但寶貝說垃圾還是一樣多,要不然不會焚化爐還是燒一樣多的垃圾。 因為垃圾交給政府收要錢,民間業者收的錢比較少,又收普通垃圾袋,所以交給民間業者處理,比較便宜。最後民間業者當然還是送給焚化爐燒,所以焚化爐燒的垃圾還是一樣多。民間業者是半夜出勤,所以半夜台北街頭垃圾袋一堆,擺在那邊等著給民間業者收垃圾。

寶貝說,馬英九在這件事情上面,是用數字在騙大眾。實際上根本垃圾沒有少多少,但卻被他說的很像很厲害一樣,垃圾都少一半了。問題是,只是「市政府垃圾車」收的垃圾少了一半,而不是真的垃圾少了一半,實際上是都跑到街頭上去。

但我覺得不是馬英九騙人,是市民騙馬英九啊..

寶貝卻說小老百姓找便宜的解法清垃圾,沒有錯啊。法律又沒有規定,垃圾只能交給政府收。

那可是這樣就不環保,不愛地球啊~我覺得垃圾袋收費是很好的措施,至少我家就很明顯。

寶貝說,雖然垃圾袋收費是不錯,但沒有完整的配套措施,導致台北市半夜都是垃圾,而且拿不正確的數字當政績騙人很不應該。
所以我就想,只好我等下寫信去提醒馬英九,台北市半夜到處都有垃圾囉,請他半夜出來數數看是不是他少掉的那些。

我覺得垃圾量還是會減少的,因為政府也不是完全都沒有收到垃圾啊,有遵守規定的人還是很多的。

寶貝卻說,垃圾交由民間托運,不是「不遵守規定」,因為法律沒有規定,垃圾只能交給政府收。

但是「垃圾不落地」也是規定之一啊!我家被罰了很多錢耶,而且是十年前,那是很大一筆錢喔!

然後寶貝就說是 公權力沒有伸張,執法不力。

那就是執法人員要半夜加班去巡邏、開單嘛,如果可以的話我就去打工..這應該也是一個不錯的賺錢機會吧~

我覺得罰人民也不公平,要連民間業者一起罰,因為是民間業者煽動人民把垃圾放在地上。可是寶貝說要有證據證明民間業者有「煽動」才行,但也不一定這樣就有違法。

證據是怎樣叫做證據?要有白紙黑字寫:「請將垃圾放在空地,敝公司會派專人前去收取。」這樣喔? 還是要有阿桑說:「我就放這邊,那個垃圾車就是會來這裡收啊,幾點來喔?不知道耶。」

總之,這篇文章要說的是,台北市晚上到處都是垃圾+法律沒有寫的壞事我們還是可以做。

還有看我們小倆口為了垃圾吵架。

卑鄙的房仲業者 - 之一 (待續)

Filed under: 眾人之事 — afoofa @ 10:54 am

為28萬仲介費 買房子卻被假扣押

更新日期:2006/09/22 09:44 記者:張介凡

一 位陳先生花了1700多萬跟住商不動產仲介公司買房屋,業務員告訴他賣方沒有給服務費,希望他能多給一點服務費,但在交屋時,陳先生卻發現賣方有給錢,質 疑自己被騙了,不願多付10萬元,但仲介公司反駁說陳先生故意找麻煩,所以申請房子假扣押,雙方各說各話,現在得上法院解決問題。
台北市光復北路黃金路段的店面,退休公務員陳先生花了1735萬買下來,但卻因為28萬的仲介費用喬不定,房子被法院假扣押。
買方陳先生:「我就簽一張,說好,我同意給他28萬,因為他是附帶跟我講說,賣方都沒付服務費,到簽約那一天我才發覺說,他根本不是,他原來還是有跟賣方有收到服務務費,我說我跟你的爭執點,才只有幾10來萬而已,我1千多萬的房子,你這樣就給我假扣押。」
剛買的房子就被假扣押,而且竟然是幫他找房子的房屋仲介,陳先生快氣炸了,不過仲介業務員卻說,是陳先生不願意付服務費,而且百般刁難。
房屋仲介業務員陳先生:「屋主也確實沒有給服務費,到最後,屋主看他簽約,確實給的少,屋主又願意給10萬的情況下,結果他就以這個做藉口,服務費根本就不付。」
買方和仲介都是一肚子苦水,找上了消保官。
台北市消保官陳柏菁:「承諾這個要給仲介費用的時候,那在書面的部分,它應該要記明,就是所謂計算仲介費的標準何在,那為什麼要付這樣的一個錢,譬如說它是幾成,或者怎麼樣,這個第一個書面一定要記清楚。」
為了28萬,讓原本應該合作的仲介和買主槓上,消保官介入調查,仲介公司總部也說在了解,但兩方各執己見,現在也只能法院見。

September 21, 2006

令人背脊發涼的同事

Filed under: 職場經驗 — afoofa @ 9:21 pm

這篇不是要介紹什麼靈異現象,所以膽小之人也可以觀賞。

昨天和往常一樣,四人小組一起去素食店吃午飯,我跟其中一位學長點了一樣的高麗炒飯。可是昨天店裡生意特好,老闆娘忙著準備外送的便當,來不及準備我們在公司就先打電話訂的午餐。所以到了店裡,老闆娘說不好意思,可不可以兩份炒飯一起炒,然後一起算70元就好。(原本一份就要50元喔)
我的臉皮比較薄,想說老闆娘只是客氣,我是打算付50元的,但是結帳的時候吃素食的學長幫我向收錢的大姊力爭,我就吃了一頓超便宜的高麗炒飯,Lucky~。

今天早上有meeting,開到中午十二點半才結束,而我們公司的休息時間只有到一點。一位學長就說他今天不想到外面吃素食,會沒時間睡午覺,聽到這兒我也有點猶豫,因為我這幾天都睡不好,實在很需要午休,所以另一個同事問我的時候,我沒有回答;但是吃素的學長還是得吃素,他就來問我跟另一個同事要不要吃素。

另一個同事離學長比較近,學長就先問他,他看了我一下,然後說:「嗯~我再想一下好了…」素食學長轉頭問我,我忽然想到從來沒有去樓下餐廳吃過,光是想要吃什麼就累,所以決定就吃素吧,而且一樣是高麗炒飯。說時遲那時快,另一個同事馬上說:「那我也一起去吃素好了。」

結果因為今天比較晚打電話,到了店裡沒有位子坐,只好坐外面。坐外面也不錯,剛好下了一場雨,有點溫溫的,有點涼涼的,雖然我已經快睡著了。

等到大家的飯都上桌了,我照以往習慣埋頭拼命吃,因為我吃東西不快,而且邊吃東西邊講話很難看。海這個摩門特,另一個同事說話了。他說:「早知道就投入Jasmin的懷抱,點一樣的,這樣又可以吃70元的飯了。」

我整個人涼掉了。

好噁心!怎麼會有人敢講這種話?是我太小題大作嗎?
做什麼事情都要先看我的動作,是我太敏感嗎?

怎麼會有人噁心到這種地步,我快要發瘋了。而且想要罵也不是,不罵憋著又很不爽,只好跑上來寫東西消消氣。好想念已經跑去新竹的同事喔,兩個人的個性和程度都差了幾萬倍。嗚。

剛才打電話跟寶貝訴苦,他說,不能用罵的,因為有些男生會覺得是在跟他打情罵俏。我說,又不是小孩子,都是大人了哪裡來的打情罵俏!又不是像我跟寶貝已經交往很久了偶爾會打打鬧鬧。

不過寶貝說,也避免不要讓場面太尷尬,以後還要共事,所以平靜地告訴他說:「我不喜歡你這樣做。」會比直接罵回去要好得多。嗯,下次再有讓我想吐的事情發生,我一定要記得馬上講。 ><

嗚。

September 20, 2006

百萬人民追討國民黨黨產活動

Filed under: 亂記, 眾人之事 — afoofa @ 9:55 am

台灣有兩千多萬人,以百萬人民為號召好像不夠看。如果扣掉三分之一沒有投票權的小朋友、無行為能力或是禠奪公權者,那還有一千四百萬人啊!(其實我不知道這些人到底是多少人啦)

所以百萬人相較於一千四百萬人,是少數吧。

六百萬人之於一千四百萬人,也還沒過半呢。

但是再扣掉有些愛好和平者,或不食人間煙火,另外也有本來不想投票可是因為阿扁中彈了就跑去投給阿扁的情感豐富者,所以實際情況究竟如何呢?

百萬人還是一股很大的力量,現在陳水扁被懷疑污了幾千萬,就有百萬人願意捐款一百元支持,幾千萬讓這一百萬人分,每個人也才被分到幾十元耶,買那件紅衣服都不夠!真正是勞民傷財。所以說這不只是錢的問題,人民的訴求不只是把錢要回來而已。

據說國民黨從國家拿去的黨產有好幾十億(?),怎麼沒有人發起百萬人民捐款追討國民黨黨產呢?如果我發起百萬人民追討黨產的活動,我想把募來的錢花在兩個方面,第一是籌辦「國民黨黨產真相調查委員會」,滿足那些想要依循正途來解決問題的人,花個兩三年蒐證、約談,不過兩三年後國民黨的黨產還剩多少就不知道囉。第二是設立追討黨產總部,定期租借凱道讓情緒容易激動的百萬人民向國民黨嗆聲!(可惜國民黨黨部搬到八德路去了

至於國民黨黨產真相調查委員會的主持人我想聘請連戰,不過寶貝說連戰是拿最多的,不可能找他自打嘴巴。只是我認為要在黨產被賣光之前處理完的話,就是找一個熟悉黨產的人來整理是最迅速有效的,如果連戰想放棄這樣一個能把裡子面子都做好的機會,那就算了,我可以找宋楚瑜啊~宋楚瑜還沒有放棄成為鎂光燈的焦點,也許他會考慮呢?

不知道有沒有人會擔心,現在有人污了幾千萬,台灣就亂哄哄,那污了幾十億的問題不就害台灣沉到海裡去…

September 19, 2006

拒當小腹人

Filed under: 亂記, 眾人之事 — afoofa @ 3:44 pm

我的體重沒有增加,可是小腹卻越來越明顯。(大哭)

很多露肚臍的衣服都不能穿了…(躲在角落劃圈圈)

剛才在Google搜尋的時候發現了這篇只存在於Google頁面存檔的文章,提到一個小偏方,肚子越大的人越有效喔~(跟寶貝比起來我應該算是中小型的..)

如何消除小腹

抬腿會比較有效,仰臥起坐練不到下腹,所以沒什麼用,真的要消除小腹上的脂肪,應該多做一些有氧運動或用到腰力的運動,羽球、游泳、慢跑對減小腹的脂肪應該會有效果!

告訴大家一個又不用花錢,又不會累,又不傷身體的好方法,不過這個方法只適用於胖在腹部要消肚子的人,保證有效,我自己有親身體驗,實施兩個多月肚子消了 一大圈,這是兩三年前我在中國時報看到法的小秘方,兩年多前我的啤酒肚就是用這個方法消去的,兩個月不但肚子不見了還瘦了8公斤,不過就我個人感覺肚子越 胖越有效,現在我沒什麼肚子所以效果就沒這麼明顯,提供給諸位胖哥胖妹做參考,每天晚上睡覺前及每天早上剛醒來各做一次即可:

肚臍正上方一指幅處(約2公分)揉50下。
肚臍左右各三指幅處揉50下。
肚臍下方4指幅處揉50下。

就是這麼簡單,躺在床上做即可我當初就是報著試試看的心態,反正不吃藥不節食又不 傷身體持之以恆果然有效,第四臺的瘦身貼布不也是貼在肚臍下方的穴道嗎?

嗯…這樣大家就知道我是用什麼關鍵字了…(*羞*)

上次跟專櫃小姐聊天的時候她說[女人我最大]這個節目有介紹過揉肚臍下方的方法,我後來在其他網頁也有看到這個方法耶,似乎真的很有效喔,你是不是也想快點試試看? #>_@

p.s.不要問我是哪裡的專櫃小姐… :p

不公平的正義

Filed under: 亂記, 眾人之事 — afoofa @ 9:38 am

因為不公平在先,所有的正義都被曲解。

因為法律制定不完善,道德規範便不構成威脅。

循法律途徑的結果只是讓懂法律的人繼續為惡,老百姓眼睜睜看著不公平的正義隨著政客和媒體的操作載浮載沉。

動手打人所以抓起來,上千人非法集會所以蒐證,貪污腐敗只能約談,因為法律是被動的善後,當律法條文公佈之後,事情發生了,提出證據才有效力,但是有誰會笨到自己承認自己犯了誅九族的大罪呢?

其實還是有的,某人很大方地說:「有哪個政府不貪污的?」 但是口說無憑,他也不可能拿出自己貪污的證據。

人民帶著高度期待選總統出來是為了什麼?是政黨輪替?是勤政?是清廉?

答案是以上皆是!可是我們得到什麼? 一個o,兩個x。總不能辯說是有一好沒兩好吧?總統可以笨,國家經濟一團亂,或是像布希提一個莫名奇妙的法案,大家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在過日子,笨蛋沒藥醫;但是不能貪,因為貪是一種卑劣的性格,站在最上面的人貪,那底下不是貪成一團?

你可以跟孩子說:「就算你的智商沒有一百三也能當總統。」

但是你不能告訴孩子:「只要是法律沒有寫的壞事,你就可以做。」

September 18, 2006

先求不傷身體,再求藥效 - 五洲製藥

Filed under: 亂記, 眾人之事 — afoofa @ 11:56 am

幾次在公司小組會議裡,學長提到,軟體開發就像五洲製藥在廣告裡所說的,要先求不傷身體(沒有bug)再求藥效(performance enhancement)。尤其我們在開發的是最新的技術,不要妄想一開始就把所有的功能都作進去,或是新的標準一出來就又想要把新的東西加到正在做的東西裡。

有道理。因為新的東西一直冒出來,什麼都要做的話,就沒有完成的一天了!

 =.=.=.=.=.=.=.= 我是分隔線 =.=.=.=.=.=.=.=.= 我是分隔線 =.=.=.=.=.=.=.=

新聞提到,就算是台灣最樂活的台南市,自殺人數也是前年的兩倍,且自殺成功率高於全國平均。我們的社會出了什麼毛病?原物料價格上漲,失業率、自殺率不斷攀升,媒體搧風點火,政客相互訐罵。景氣不好?好像也不是啊。

那天跟寶貝差點吵起來,因為我們對[陳水扁該怎麼下台]抱持不同意見。

我不認為那些倒扁的人都是為了讓權力回到國民黨而上街遊行,那是因為除了民進黨以外只剩國民黨可以與之抗衡,所以會有這種想法。但是倒扁的人沒有不支持民進黨繼續執政啊!倒扁的訴求是反貪腐,不是反民進黨,也不是反本土。

國民黨會吵,是因為在野黨有監督的權利和義務,的確國民黨很熟悉那些在位者的小把戲,因為國民黨貪了很久,我們可以猜想當時應該是各種方法都用盡了。所以現在有人證,有物證,要不要揭?如果國民黨循正途來監督民進黨,是必然的,是應該被鼓勵的。可惜台灣會亂是因為監督者和被監督者都不老實,所以你潑我一桶水,我也準備一桶水潑回去,兩邊都狼狽,活該。 

我們偶爾會看到新聞報導哪裡的什麼建設又被做爛了,施工馬馬虎虎,安檢沒過就開始營運之類的荒唐事。政客不要以為選舉支票是有做就好,做爛了比沒作還糟糕!浪費國家資源還危害國民身心。 

所以我建議,執政黨先把國家經濟和國家安定做好;在野黨先整肅自清,有多餘的力氣再去攻擊別人。先求不傷身體(國家),再求藥效(權力)。

September 7, 2006

「別問我,問妳的男人」

Filed under: 亂記 — afoofa @ 10:02 pm

高中的時候迷上BBS,那時候很仰慕當站長的笑仙,幾乎是當神仙一樣崇拜了。

大一的時候在班板跟幾個同學猛灌水,還在test板放惡意控制碼破壞別人的BBS畫面,結果被曾經當過系站站務的學長找去當實習站長(奇怪的懲罰^^a)。

然後我才知道,管一個BBS站不是在BBS站上管而已,還要登入從來沒有用過的FreeBSD系統裡,有好多好多東西等我學習摸索。於是把自己的舊電腦拿來練習,Pentium 166MHz,8G HDD,64 MB RAM,灌個FreeBSD和BBS(BBS現在還活著耶真神奇..),一邊學系統管理,一邊學BBS架構。

那時候寶貝延畢所以很閒(寶貝不要打我XD),常常就在聊天室裡跟我還有其他學長、同學們聊系上的瑣事,還有線上教學,關於站務管理、系統管理、程式寫作等等,功課方面的事情也可以問,也有其他很厲害的學長,有一陣子大家每天都聊(掛)很久。

當我大二接下SYSOP的位子,就是苦難的開始。最常發生的事情就是,站上人數暴增,系統變得很慢,寶貝就會說:「系站怎麼這麼慢啊?快去查原因!」要怎麼查?哪裡會有問題?我一點頭緒都沒有。或是寶貝說:「系站今天因為停電掛掉了,有沒有檢查一下系統狀況?」系統有什麼狀況..現在不是用得好好的嗎…完全沒概念 Orz

我當然會問要怎麼查啊!不過寶貝每次都是丟一兩個Unix指令,然後就說:「去查google。」或是「別問我,去問妳的男人」。

第一次聽到的時候很錯愕:『問我的男人??…我跟男朋友已經分手了啊…ToT』這是我內心的OS。看聊天室裡面其他的學長都在笑,我一定是被耍了。

原來是Unix系統有一個指令man,可以用來查詢其他指令的用法,man是manual的簡寫,比如說man top,就會出現top這個指令的說明文件。

那時候寶貝好兇喔,總是叫我自己去查,自己去try,如果我說我不會作,學長好壞都不教人家然後開始哭,寶貝就會生氣,「老是裝可憐不會進步的」,「什麼都沒作就在裝可憐,不覺得太那個了嗎?」之類的。我是在聊天室裡//cry又不是真的哭,寶貝好兇好兇喔 =.=

不過現在想起來,如果寶貝沒有這麼嚴格的話,我現在也不會這麼強,哇哈哈哈哈。這是不是傳說中的養成計畫? @@a

那天跟寶貝手牽著手走在路上,想起辛酸的過去(XD),忽然意識到我身邊的他自從交往之後,再也沒有叫我「去查google」或是「問妳的男人」,因為,現在他就是我的男人,我問他什麼事情,他馬上要幫我查google,然後吐出說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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