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ember 6, 2006

陳水扁不應該下台的理由

Filed under: 亂記, 眾人之事 — afoofa @ 11:55 pm

今天看了很多文章,對於阿扁不要下台的種種理由,我有一些想法。 

1. 因為起訴書違憲,根據憲法xx條,總統有刑事豁免權根本不能偵察、起訴。

    但是 「機密外交也是違法、違憲行為。」這就叫做以牙還牙、以眼還眼? 忽然想起小時候上歷史課,老師說古時候的法律就是這樣,你弄斷我的手,我也要弄斷你的手。現在都是民主法治時代了,還在用違法的行為去約束違法的行為,真窩囊。

2. 有起訴不代表有罪,有罪才要下台。

    檢察官的偵辦方式非常嚴謹,對象是一國總統,計算哪些能核對的,哪些又能免核銷的費用都已經很通融了, 卻還是有說不明白的部分。阿扁總統一會兒說是機密不能講,一會兒又抖出五個真的和一個假的,一國的總統在面對司法調查的時候,證詞還可以這樣反復無常,真假參半的嗎?要嘛就全部都說真的,要嘛就全部都不要說,這才是總統該有的行為吧?反正遲早要面對的事情,為什麼不勇敢面對呢?自動請辭,面子才掛得住,以後兒孫也不會在學校被同學欺負時,一邊鬧一邊笑說有個貪污說謊又死不認錯的總統祖父。不過,比照馬永成的判例,被告是不會被判以偽證罪的,所以要法律出身的阿扁不講謊話也真是太為難他了。以這種情況,再加上阿扁臉皮的厚度,應該是很難定罪囉。

3. 總統換人作,內閣換人作,台灣就會沈沒!

    那當初國民黨下台,民進黨上台執政的時候,台灣怎麼沒有沈沒啊?要沈自己去沈,不要牽托別人,台灣人才沒像民進黨那麼弱!

4. 阿扁是台灣人,台灣就是要讓台灣人來執政,這就是愛台灣啦!

    卑鄙的民進黨都已經執政這麼久了還在搞民族分裂,我住在台灣二十五年了,就算我的祖先是跟著鄭成功過來的,我也不會講台語啊!搞得現在我都很懷疑我到底是不是台灣人。大家都是住在台灣、拿中華民國護照,總統作不好就該下台,我管你是不是跟著鄭成功過來的台灣人。而且呂秀蓮上台也很好啊,台灣史上第一位女總統,替台灣創造新的一頁,又可以暫時平息在野黨的大小聲。

5.  阿扁不要下台,這樣年底的選舉泛藍就贏定啦~

    這正是目前台灣很可惜的地方,台灣的政治人物都被政黨的形象害死了。民進黨裡完全沒有清廉的人嗎?國民黨裡完全沒有敢做事情的人嗎? 老是被上面的頭子害到,眼看著整船要一起翻了,還被頭子威脅利誘不准跳船,誰跳船誰就是死。因為政黨對個人施加的壓力太大,使得老百姓對單獨的政治人物沒有信心。「明知道他是好人,卻又不敢保證他當選之後不會變壞/被帶壞」,這種埋藏在心中的恐懼,會因為這次的國務機要費案,開始傳染。

3 Comments »

  1. 這些理由,聽起來很像是藍派媒體所認為的綠營觀點,非常之淺薄。

    Comment by jeffhung — November 7, 2006 @ 9:06 am

  2. 我是在電視上某個談話性節目看到主持人(一位中年婦人)拿上面的一些理由在挺扁,覺得很可笑,所以拿出來笑一笑這樣。

    我是泛藍+倒扁的,所以你們也可以說這篇是泛藍的在笑泛綠的。

    Comment by afoofa — November 7, 2006 @ 9:2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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